叶贞琴:依法履行指导扶持服务职责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25

  农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办公厅主任叶贞琴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施行以来,农业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指导、扶持和服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法律贯彻落实,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第一,大力宣传贯彻法律,营造了有利于合作社发展的良好环境。农业部印发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法律的文件,编写宣传辅导材料,启动法律宣传月活动,举办座谈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将法律学习贯彻引向深入。“六五”普法期间,各级农业部门培训合作社人才120多万人次。

  第二,推进配套法规建设,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合作社法律法规体系。农业部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制定发布了合作社示范章程、财务会计、登记管理、规范有序开展信用合作等配套制度,指导协助19个省(区、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推动形成了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核心、地方性法规为支撑、规章制度相配套的合作社法律法规体系。

  第三,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合力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了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全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下发了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评定了近8000家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各地涌现出县级以上示范社18万多家。大多数地方陆续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有的地方成立了合作社指导服务专门机构。有15个省份制定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具体意见。

  第四,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对合作社发展的支持力度。农业部主动沟通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出台财政、税收、信贷、涉农项目等惠农惠社政策措施。今年,农业部会同中央农办等部委起草,并以中办国办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从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服务、保险支持、营销市场、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建立健全支持合作社等发展的政策体系。

  十年来,我国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已成长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到今年7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93.3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6.8%。合作社逐步向一二三产融合多种功能拓展,向生产、供销、信用业务综合合作演变,向社际联合迈进,组建联合社7200多家。合作社组织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生产,发展新产业新业态,17万家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拥有注册商标,4.3万家合作社通过“三品一标”质量认证。

  下一步,农业部门将继续加大法律宣传贯彻力度,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扶持措施,配合全国人大法工委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与有关部门一起更好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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