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试行)办法》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8-15

  陕西省日前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要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

  省教育质量评估与经费监管中心主任樊世杰:“《办法》出台以后新的变化是,营养改善实施对象由农村义务段教育的学生,增加了义务教育段的残疾学生、建档立卡户的贫困生全部纳入实施范围。”

  此外,《办法》明确提出,到今年年底前陕西省的43个国家试点贫困县要实现学校供餐制,地方试点县、市、区要加快制定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方案,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要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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