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

来源:江西人民检察院 作者: 时间:2021-10-29

         执法内参中级调研员谢满生北京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委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做到教育整顿受群众监督、效果请群众评判,现将江西省第二批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向社会公布。


一、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问题

重点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委工作要求不坚决,对下领导指导监督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机关作风顽疾问题

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敷衍应付、不负责任;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三、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处理、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重点整治:徇私、徇情或接受他人请托,向平级或下级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充当司法掮客;违规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等问题。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重点整治:收到职务犯罪线索,不依法依规处理;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不依法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等问题。


五、对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不力问题

重点整治:对于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报请“减假暂”监督不力;检察人员直接参与违规违法“减假暂”或为违规违法行为提供方便、默认许可等问题。


六、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重点整治: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有偿担保,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或证券;检察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与所办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代理律师存在违规借贷等不当经济往来行为等问题。


七、违规经商办企业、家属利用干警职权或影响力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重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检察人员所任职检察院辖区和业务范围内利用检察人员职权或影响力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等问题。


八、违规插手经济纠纷、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重点整治:利用检察人员身份充当掮客调解经济纠纷;违规插手干预本单位或下级检察院工程项目建设等问题。


九、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重点整治:违反离职从业限制性规定;违规干预过问案件,从中牟利等问题。


十、释法说理不充分、化解矛盾不到位,办案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重点整治:落实案件首办责任制不到位;对群众信访案件没有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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