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1-10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确保耕地“非粮化”增量得到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存量得到分类稳妥处置,“十四五”期间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50万亩以上。

    《方案》强调,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定期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情况动态监测;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强化对租赁农地的监督管理;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稻谷等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油和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方案》要求,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坚决守住粮食播种面积底线,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全面加强水稻功能区监管,2021年6月底前要组织开展对全省800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到2025年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覆盖所有粮食生产功能区,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方案》提出,切实落实扶农惠粮政策,积极发展规模种粮,加大对规模种粮主体的扶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调动粮食类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性;不断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巩固提升水稻种植保险覆盖面,扩大马铃薯种植保险投保面积,积极争取将水稻种植保险纳入中央财政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试点。

    《方案》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奖补机制,对产粮大县和超额完成粮食生产约束性目标任务的县(市、区)给予奖励补助;强化考核监督,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成绩突出的市、县(区)进行表扬,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hjh/202102/t20210207_55330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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