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法院;反复诉讼物业管理费成因!

来源:宁都县人民法院 作者:廖安生 曾静 时间:2021-11-22

          执法内参中级调研员谢满生,全国三农法制中心调研员刘红江西赣州讯;近年来,物业管理费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江西省宁都县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2018年为169件,2019年为213件,2020年为276件,今年已受理154件,且当事人反复被起诉比例极高。究其原因: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高。大多物业公司未能尽职尽责处理好小区事务,在收费上存有不合理的方面,业主对物业服务普遍不满意。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认识上存在误区。不少业主片面认为交了物业费,什么事情都可找物业公司解决,对物业公司要求过高,一些尚未入住或常年在外的业主甚至认为不应收缴其物业管理费。小区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发挥其作用,未能使物业公司与业主得到沟通,调和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对立关系,个别小区甚至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费纠纷案件标的小。此类案件标的都是一二千元,容易结案,但结案后双方矛盾并未化解,作为原告的物业公司仍未想方设法提升服务质量让业主满意,而作为被告的业主再次拖欠物业费以示抗议。法院诉讼费执行费收取标准低。拖欠物业费一般也未收取滞纳金或支付违约金,且法院诉讼费和执行费收取标准低,因而通过诉讼,不会给被告方带来多大经济损失,得不到什么惩罚。对此,该院建议:一是要巡回审判进小区,开展好以案释法工作。二是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收费标准。三是有关部门应督促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四是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作用,主动介入调解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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