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法院;盗窃犯罪累犯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宁都县人民法院 作者:黄安石 时间:2021-11-23

         执法内参中级调研员谢满生北京讯;近年来,盗窃犯罪累犯增多,致使案件多发,影响群众日常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应予重视。江西省宁都县法院据统计,2018年以来,共审理盗窃案件187件,其累犯占比高达77.85%。经分析,主要原因有:犯罪主体多为无业者。盗窃犯罪其犯罪主体多为农村村民、城镇中无业者,刑满释放后,依然没有职业,生活没有着落,找工作又常遭歧视,而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对这些刑满释放人员大多不闻不问,缺乏关心、帮助,没能定期回访了解思想动态和生活困难,至使这些人员极易重操旧业,重新走上盗窃的老路,上述案件中,此类被告人占比达98.86%。如郭某因无职无业,曾因盗窃六次获刑,今年1月9日刑满释放后,因春节临近,无经济来源,1月11日再次实施盗窃被当场抓获而“七进宫”。监狱改造教育帮扶不够。一些被告人因盗窃判刑入狱后,在狱中衣食无忧,感觉并不难过,加之在狱中对服刑人员教育帮扶不到位,难以使服刑的服刑人员从思想上脱胎换骨,出狱后重新做人,甚至在狱中一些服刑人员互相交流作案经验,盗窃技术得到显著提升。如被告人曾某因盗窃耕牛被判刑一年,在狱中学到开锁技术后,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多次入户盗窃后,又被判刑四年。盗窃案件破案率普遍较低。盗窃案件不象涉黑案、杀人案、抢劫案、爆炸案、绑架案等暴力犯罪在社会上引起恐慌,公安机关往往缺乏足够重视,且盗窃案件调查取证过程复杂,耗费时间较长,在各地警力普遍不足的情况下,难以及时全面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因盗窃案件破案率不高,群众对公安机关缺乏信任,不少群众被盗后如损失不大,往往选择不报案,助长了一些犯罪分子的盗窃行为。如被告人彭某盗窃电动车一案,彭某先后盗窃电动车17辆,仅有5辆被盗车主报过案。量刑较轻判处重刑少。在该院办理的187件盗窃案中,大部分盗窃的案件涉案金额不大,很少达到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被告人归案都是因公安机关掌握了确凿证据,归案后一般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所以量刑大多在三年以下。上述案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案件占比达81.94%,被告人俞某10年来因盗窃六次获刑,刑期均在一年至二年十个月。为此,该院建议:一是努力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机会,使其能自食其力;二是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回访、帮教活动,从而预防减少重新犯罪;三是司法部门要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确保教育改造效果;四是加大对盗窃案件的侦破力度,从严判处盗窃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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