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海南省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2-27

  

  

  2021年11月,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30号),提前下达我省2022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合计632万元,其中儋州市奖励资金454万元,省级统筹奖励资金178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规定,省财政厅会同我厅制定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现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具体如下。

  

  

  海南省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和海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琼财农〔2021〕310号)的有关规定,为调动我省各市县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安全,并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为中央切块下达我省,由我省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安排的省级统筹奖励资金。

  二、入围条件

  (一)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依据《海南统计年鉴》对公开发布的分县分年数据,按照2020年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及所占权重分别为50%、25%、25%因素计算,按综合排名选择入围市县,原则上支持排名靠前的市县。入围市县数量视当年中央切块下达我省资金量测算确定。

  (二)当年已获得中央奖励资金支持的生猪调出大县或区不在本方案奖励范围内(本年度儋州市获得中央奖励资金)。

  三、资金分配及标准

  省财政厅按照中央当年切块下达我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总额和《海南统计年鉴》公布的2020年全省各市县生猪统计数据,按照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及所占权重分别为50%、25%、25%的因素计算分配奖励资金。为集中使用奖励资金,避免资金分散,影响政策效果,每个纳入奖励的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调出量=出栏量-当地消费生猪数量;其中,当地消费生猪数量=(当地农村人口*农村人均消费猪肉数量+当地城镇人口数*城镇人均消费猪肉数量)/平均每头猪产肉量。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琼财农〔2021〕310号)要求,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统筹省级奖励资金26万元,分配给我省临高县、保亭县、白沙县、琼中县、五指山市5个脱贫县。

  四、奖励资金的使用范围及要求

  此项资金纳入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范围,请有关市县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资金整合工作。未开展资金整合工作的市县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示期2021年12月22日-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反映。

  联系电话:65231959。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112/t20211223_3117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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