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关于遴选执法船艇运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2-02-08

  

  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以下简称省总队)计划为执法船艇运维项目(采购执法船艇燃油)公开招标,拟向社会公开遴选执法船艇运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协助省总队做好执法船艇燃油采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预算经费及采购货物

  项目预算经费为690万元,计划为省总队执法船艇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0#柴油。

  二、遴选计划

  遴选一家执法船艇运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一)根据招投标法及省总队的委托,完成执法船艇运维项目招标相关工作并做好全程服务;

  (二)根据省总队执法船艇燃油特点和需求,协助省总队编制执法船艇燃油采购合同等必要工作并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四、参选机构资质要求

  (一)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具备海南省招标代理相关资质;

  (三)信用记录、财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状况良好。

  五、需提交材料

  参选机构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信用记录、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招标代理费报价单。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遴选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遴选文件为准。

  六、材料报送和遴选要求

  参选机构请于2022年1月25日前将遴选材料送达至省总队装备技术指挥室,邮寄报名以寄达时间为准。纸质版材料及光盘密封后送(或寄)至海口市白驹大道12号海南省渔业监察总队1217房。

  七、遴选规则

  (一)遴选小组

  由省总队装备指挥室成立遴选小组,遴选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

  (二)遴选方式

  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遴选。

  (三)遴选程序

  1.由遴选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对各参选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初审)

  2.对通过初审机构的遴选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主要从资质、业绩、报价、人力资源配置、服务方案、信用记录(含财状况、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等进行评审和打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1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九、招标代理费支付

  该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结果公示

  省总队经研究后向社会公示遴选结果,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遴选结果的参选机构为省总队2022年执法船艇运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质疑

  参选机构对本项目遴选事项如有疑问,可以向省总队提出询问。省总队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公告期限:2022年1月20日至25日。

  联系电话:13907639786,0898-65685631,65685631(传真)。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白驹大道12号1217室(邮编:571126)。

  

  

  

  2022年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201/t20220120_3132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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