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2-03-16

  N〔2022〕—537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完备、师资队伍稳定、培育管理规范、培育模式先进、跟踪服务优质的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推动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训提质增效,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要求和我省农民培训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基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省级示范基地遴选要立足高素质农民信心理念技术需求,以满足高素质农民理念更新、视野拓展和能力提升等为出发点,坚持全面统筹、合理布局、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选择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参与本次遴选的基地应是集集中培训、实习实训、创业孵化、跟踪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类基地,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依托。基地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培训资质的农业科研单位、涉农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

  

  (二)坚持诚信自愿。基地需要独立财务核算,近3年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记录,愿意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的理论学习、实习实训、创业孵化、跟踪服务等工作任务,并主动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服务产业发展。基地具有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功能,拥有能代表相关产业的先进性和方向性的设施设备,可看、可学、可感受,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示范性和带动能力。

  (四)具有相应承训条件。基地应为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基地库入库基地,设施设备齐全,具备稳定的产业(专业)培训教师队伍、教学实训条件和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长期跟踪培养的组织能力,交通便利。

  (五)熟悉农民培训工作。熟悉农民培训特点,具有较好的农民培训基础和较强的农业实践培训经验,建立了日常管理制度、培训工作规范、跟踪服务流程等。

  三、遴选名额

  粮食主产区不超过2个,非主产区不超过1个(连续3年承担省级以上高素质农民调训任务的基地及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不受此限)。我厅将从各地推荐基地中遴选10个左右作为“四川省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培训基地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有关申报材料;连续3年承担省级以上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调训任务的基地可直接向农业农村厅提交。

  (二)县级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接到基地申请后,要对基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备选对象。

  (三)市级推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县级推荐上报的基地进行审查,结合本地农业产业布局和基地实际,按照推荐原则、条件和名额要求,以正式函件向农业农村厅报送申报资料,多报无效。

  (四)专家评审。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领域专家组成评价小组,对市级推荐的候选基地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入选基地名单。

  (五)公开公示。将拟入选基地名单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厅正式公布。

  五、申报材料

  请各市(州)指导辖区内县(市、区)组织符合遴选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基地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市(州)推荐函;2.推荐基地汇总表(见附件,汇总表须排序);3.基地申请报告(包括基地简介、师资情况、基地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4.佐证材料(对照申报条件逐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基地征信证明材料、设施设备清单、实习实训场地证明材料、教学及管理人员证明材料、农民培训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有条件的基地可提供相关图片资料,佐证材料尽量详实)。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遴选工作。开展省级示范基地遴选是做好高素质农民省级调训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地要高度重视遴选工作,将此作为促进高素质农民培训基础条件建设的重要举措,统筹考虑培育工作需要和基地发展布局,广泛动员各类主体积极申报,确保推荐一批优秀基地。

  (二)加强共建共享共管。入选基地不仅是高素质农民省级调训的重要阵地,也是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交流展示平台。各地要强化共建共享共管意识,以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基地库为纽带,共同健全完善基地教学实训、创业孵化和跟踪服务等基础功能,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效能。

  (三)注重基地动态管理。本次入选基地有效期为3年,期间,农业农村厅将制订基地管理办法,并对省级示范基地实行常态化管理和动态评价,对入选后出现不符合规定条件、基地管理办法或项目实施要求的基地及时进行调整,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基地数量进行补充。

  (四)及时报送推荐材料。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于3月23日前将推荐基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推荐函、推荐汇总表纸质版报送农业农村厅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处(电子版一并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超,85567347

  电子邮件:nb4c@163.com

  附件:四川省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9日

  附件 

  四川省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推荐汇总表

  

  市(州):           (盖章)

  

  

  排序

  基地名称

  基地类型

  基地简介(200字以内)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说明:基地类型指农业科研单位、涉农院校、农技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2/3/14/8319e11270ec4a6d834be798c83c1cb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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