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2-04-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ZB-K2022-0030

  2.项目名称: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选聘招标代理机构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8万元(按项目进展情况分3年付清,本年采购预算为333300.00元,大写:叁拾叁万叁仟叁佰元整)

  5.最高限价:98万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范围

  负责整个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所涉及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根据本项目《贷款协议》约定,对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和全部或部分使用贷款资金的项目提供招代理服务。不含本项目《致借款人的信》中明确的由实施单位自行招标的项目以及国内项目配套招标工作。

  选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采购的范围为:

  1.项目管理信息系统(MIS)、监测评价服务的采购;

  2.工程、货物及咨询服务的采购达到国内必须公开招标标准的招标内容,即:(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采购;(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采购;

  3.咨询服务及相关非咨询服务的采购参照《致借款人一封信》修订版本,即合同估算价在19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采购;

  4.协助项目办做好提款报账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承办提款报账中涉及采购部分的资料翻译、整理和提交等。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贷款项目和财政配套资金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具体的招标范围。具体承担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以采购人的委托书、招标代理合同及协议为准。

  6.2服务周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所有采购活动完成并且所有资料全部归档及国际农发基金对项目检查验收后止。涉及昆明及7个县,原则上每年每个县进行一次招标,服务时间暂定3年。

  6.3质量要求

  项目采购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贷款协定》《项目协定》《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5号)《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采购指南》《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管理办法》中确定的方式和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工作遵循权责对等、程序合法、公开透明、防范风险以及促进采购活动公平竞争、高效开展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采购管理工作指南》《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选聘指南》《国际农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管理办法》《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贷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程规范及招标人要求。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截止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2截止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2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13室)。

  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原件: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应疫情防控要求,若供应商所在区域为隔离管制区域或中高风险地区的,可采用此方式获取: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采购文件的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申请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申领采购文件的资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780652944@qq.com。

  4.售价:600.00元/本,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供应商从单位基本账户向采购代理机构转账缴纳采购文件费,账户名称: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5300 1615 4370 5100 3119,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环南支行。

  注:转账时备注栏应简单填写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如未备注清楚或备注不全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09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4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工业行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请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反映,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2.监狱企业评分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供应商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万华路169号

  联系方式:0871-65749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路183号百富琪商业广场B座713室

  联系方式:0871-63355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楠

  电话:0871-63355782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caigougongkai_0328/384880.html?cid=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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