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大”司法品牌打造:人民最大(3)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8-21

 
■大调解:“三道过滤网”分层递进化解纠纷
  大调解是“三大机制”建设的核心功能,关系到审判团队组建、庭室分工调整、未入额法官出路等一系列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
  为此,浙江法院专门设计了引导调解、特邀调解和法官调解“三调合一”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构筑三道案件过滤网,力争通过诉前化解、立案调解及简案速裁的方式将80%以上的案件解决在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纠纷的分层递进化解。
  浙江法院自2016年构筑“大调解”机制后,主动与检察、公安、司法、法制办等部门联系,积极构建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合力共济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形成有效的第一道过滤网,力争将家事纠纷、相邻纠纷等可以调解前置的民商事案件消化在诉前。目前,全省法院已实现人民调解窗口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全覆盖,并普遍建立了与医患、道交、物业、知产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诉调衔接机制。组建了来自各行各业的2323名特邀调解员队伍,在诉前乃至诉中的调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诉前化解率达9.93%,同比增长2.75%。
  除了当事人缺席、破产案件等法律规定不适用调解的情形外,在登记立案之后、开庭审理之前进行先行调解,形成第二道过滤网。立案调解是大调解机制的重中之重。今年上半年,全省基层法院立案调撤率达43.92%,其中62家超过40%的考核标准。专职调解法官是立案调解的主力军,目前已有80家法院组建了以未入额法官为主体的专职调解法官团队。
  经过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两道过滤程序后,再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实行繁简分流,由设在诉讼服务中心的速裁组或简案组进行速裁,形成第三道过滤网。目前全省已有79家法院完成速裁法官团队的组建。
  “八成以上的案件‘解在前端、调在前端、履在前端’,减轻了员额法官工作量,减少了执行工作压力,既解决了案多人少矛盾,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审判格局,又平和快速地修复社会关系,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浙江高院院长陈国猛说这就是大调解机制建设的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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