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8-21

今年以来,达川区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强化业务培训、做好宣传动员、扎实开展清产核资等工作,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


科学制订方案


年初,该区农业局农经站派出10余名工作人员,先后深入马家、翠屏等6个乡镇(街道)的11个村(社区)、村(居)民小组,通过走访、座谈、实地察看等方式,对集体的资产、资源、资金进行调查摸底,搜集乡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对“三资”清理登记、成员界定、股权量化设置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区委区政府反复研究,出台《达州市达川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方案》,确定了百节等4个乡镇的4个村2个社区进行改革试点。


借鉴外地经验


组织相关人员到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区——成都市温江区专项学习考察,参观了有集体经营资产的城市社区——万春镇天乡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基本无集体经营性资产的寿安镇天星村。这两个试点典型,对分类指导我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提供了较好的借鉴意义。


强化业务培训

6—7月,达川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对马家、百节、金檀3个乡镇的4个村2个(社区)开展业务知识培训,让乡镇业务人员、村组(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范围、分类、权属及成员的取得方式、界定办法、股权的设置等,为清产核资扫除障碍。

全面清产核资

结合全区村(社区)“三资”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试点乡镇(街道)全面清理核实试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对债权债务、资金余额进行分类造册登记。村(社区)、村(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独资形成的资产,属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参股的共有财产,根据各方出资额按比例确定权属关系;对于价值不确定或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在清查数量后,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或委托有法定资质的资产评估


中介机构进行价值重估。

截止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资产公示阶段,对15个工作日内公示的资产类别、名称、价值、使用或保管人等无异议的,进行登记资产、资源、资金台账,增设账外资产辅助账,形成清产核资结果决议。(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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