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知识14:政府常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怎么回事?

来源: 作者:三农内参编辑部 时间:2022-11-04

政府常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怎么回事?

政府常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一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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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8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由此确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宪法地位。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经济组织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根据承包合同约定的权限,农户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

我国早在1982年就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91年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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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体现了新形势下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突破了“大锅饭”的旧体制,将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开来,实行“集体所有、分户经营”,使个人付出与收入挂钩,增加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是我国改革开放中最为成功的经济体制改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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