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3-03-13

  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间,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执法人员发现共有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无(具体情节)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0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0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其中,0宗案件涉嫌犯罪,已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执法人员发现共有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予以进一步关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791-86266931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3/1/4/art_27888_4317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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