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3-03-13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的函》(农机科〔2022〕84号)精神,农业农村部2022年拟组织认定一批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为做好我省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自评申报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应严格参照年初申报创建的任务数(附件1),组织辖区内不小于创建任务数的县(市、区),按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评价范围和要求进行申报,填报《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自评表》(附件3)、《县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情况表》(附件4)、《县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装备情况表》(附件5)、《县域农机服务组织情况表》(附件6),撰写自评分析报告,经县级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报省农业农村厅进行审核。

  二、严格开展初评推荐

  省农业农村厅将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县级自评申报的基础上,依据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采取专家评审、实地考核等方式,加强对示范县实际情况审核把关,对各申报县主要农作物评价种类、评价的生产环节等做到应评尽评。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定量指标为否决项,应全部达标。

  三、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申报材料应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可靠、佐证充分,不得弄虚作假;自评表中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按表中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并附清单;定量指标有关数据原则上应采用最近一个年度权威有效的统计数据;定性指标要充分说明技术支撑、组织保障等方面内容。按顺序装订提交以下材料:申报材料目录;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自评报告,附县级人民政府签署的意见;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自评表;县域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情况表;主要农作物机械化装备情况表,近3年购机补贴主要装备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只附打印版首页,并提交电子版全文);农机服务组织情况表,附3个以上农机服务组织出具的开展作业服务情况等证明材料;政府及部门促进全程机械化发展的相关文件;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等相关技术文件,附3个以上规模种植户出具的对该技术路线的应用评价情况等证明材料;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培训、宣传等情况,附培训通知、培训名册、媒体宣传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材料。

  四、其他要求

  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推进情况将纳入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请各地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实化具体操作方案,安排专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请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严格审核示范县申报材料,并于9月15日前将推荐申报示范县材料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有关证明材料准备方面具体问题和评价指标体系中具体指标解释问题可向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咨询。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黄靖、黎邹邹;联系电话:0791-86214241;电子邮箱:jxnjjkjk@163.com。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022年8月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2/8/5/art_27882_4091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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