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关于做好“双抢”期间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3-03-13

  各设区市农机化管理部门:

  受5月份以来持续低温寡照和局部强降雨影响,今年我省大部分地区早稻适收期较往年推迟5-7天,前后茬农时衔接更加紧张,对“双抢”机械化生产组织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务必贯彻落实好省厅下发的《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双抢”期间农机具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农厅办字〔2022〕17号)(以下简称“17号文件”)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双抢”期间的农机具保障工作,并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双抢”期间的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一、报送内容

  1.各设区市应按17号文件要求,尽快成立市级工作专班,并督促辖区县(区)成立相关的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县两级水稻机收保障服务热线电话,明确联系人员,及时协调解决“双抢”期间农机保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各设区市于7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市、县两级的水稻机收保障服务热线电话、具体联系人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1)报厅农机化管理处。厅农机化管理处联系人:黎邹邹、黄靖;联系电话:0791-86214241;电子邮箱:jxnjjkjk@163.com。

  2.请各设区市组织、指导县(区)农机化管理部门,自7月15日起至“双抢”结束,每周二、周五中午前,通过全国农机化综合管理系统报送“双抢”期间农业机械生产进度。

  3.请各设区市及时调度本辖区内烘干中心建设及烘干能力情况,并按附件2的要求填报好相关信息,于7月25日下班前报送至厅农机化管理处。

  4.请各设区市及时报送“双抢”工作落实情况总结,于8月8日前报送厅农机化管理处。工作总结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保障机具作业;三是做好应急准备;四是推进机收减损;五是推广绿色高效技术(有序抛秧、钵体毯状苗机插、钵体摆栽等水稻机械化移栽技术)等。

  二、有关要求

  1.各市、县(区)农机化管理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农机生产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做好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收集、审核和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地汇总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虚报。

  2.各级农机化信息报送工作人员要做好与农情统计人员的对接交流,确保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市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辖区内各县报送的信息,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按时上报。

  联系人:黎邹邹、黄靖;电话:0791-86214241;电子邮箱:jxnjjkjk@163.com。

  关于做好“双抢”期间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doc

   2022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2/7/15/art_27882_4083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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