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关于开展全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3-03-13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全国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农机政〔2022〕81号)要求,决定开展全省粮食烘干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各地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发展情况、短板不足与建设需求,总结各地成功的经验做法,研究提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的举措和建议,进一步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加快补上粮食产后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减少粮食损失,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二、调查内容

  以县级为单位,以县域内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粮食加工企业为主要对象,重点聚焦水稻烘干设施建设现状与需求情况,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内容开展全域全面调查。

  1.水稻播种面积、产量及烘干需求量;

  2.目前产地烘干能力,包括烘干装备及配套设施保有量

  及总吨位,年实际烘干量等;

  3.各地加强产地烘干设施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

  4.推进产地烘干设施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瓶颈制约;

  5.目前烘干装备及配套设施缺口情况;

  6.提升粮食产地烘干能力的工作考虑、建设资金需求及意见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市要充分认识到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把开展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现状与需求情况调查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动员部署,认真谋划实施,严把数据质量审核关,按时保质完成调查工作。

  二要深入实际。各地市要组织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采取进村入户方式,逐个主体开展调查,听取意见建议,测算相关数据,并注重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要密切与有关部门协作,积极发挥行业专家作用,为调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要科学求实。各地要按照县级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的原则,测算粮食产地烘干需求、能力和缺口;要坚持建设主体投入为主,各级财政适当补助、多方筹措资金、先建设后补助的方向,测算资金需求量。有关标准和具体要求可参考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印发的《烘干机(塔)房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参考网址:http://www.njhs.moa.gov.cn/qcjxhtjxd/202102/t20210220_6361859.htm).各地市要加强对县级调查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认真审核调查数据和调查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做好市级数据汇总分析和调查报告撰写工作,于6月24日前将调查表(样表见附件1)和调查报告(格式见附件2)报送至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柳振东 0791-86234564

  电子邮箱:cyfzk86234564@163.com

  

  附件1-2.docx

  

  2022年6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2/6/6/art_27882_3985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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