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江西省2023年度现代种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3-03-13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办发〔2022〕15号)精神,根据《江西省“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赣发改农经〔2022〕57号)和《江西省省级农业技术与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赣财农〔2022〕1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采取竞争立项方式,开展江西省2023年度现代种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江西省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现代种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迅速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并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项目的申报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审核并负责项目实施日常督导。

  二、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项目申报过程中,要积极推进规划、用地、环评、防洪、水土保持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完善落实。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项目属性、项目承担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项目概要,包括项目立项的背景、市场需求、资源交通条件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实施地点和范围、实施内容、实施步骤、组织落实、目标等。

  (四)项目效益分析,包括成本效益、财务效益、国民经济效益(直接经济效益、农民增收和吸纳就业能力等)、社会效益。

  (五)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总投资额、财政投入预算、项目单位投入、银行贷款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组织领导,主动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的资格、用地、规划、环保等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开展专家评审,进行打分排序,确定优先申报单位。

  请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文件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审意见随文报送。

  联系人:陈祎0791-86271850,邮箱:jxszyc@163.com。

  附件:江西省现代种业能力提升项目储备指南

  关于开展江西省2023年度现代种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022年8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2/8/11/art_27901_4175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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