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保厅就水环境质量恶化约谈延安市宝塔区等5县区政府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3-06
  2月28日,陕西省环保厅就水环境质量恶化约谈延安市宝塔区、黄陵县、宜川县、延川县、延长县等5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相关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水污染防治工作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突出问题整改,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2017年度,延安市境内延河、清涧河、北洛河、仕望河等流域水质较2016年明显变差。延安市延河宝塔区朱家沟、北洛河黄陵县田庄镇南城村、仕望河宜川县昝家山、清涧河延川县王家河和延长县阎家滩等断面未完成2017年度国家考核目标,严重影响我省完成国家“水十条”考核任务和在全国水环境质量的考核名次。2018年1—2月,延安市境内以上断面同比仍然明显变差。
  省环保厅在约谈中要求,延安市宝塔区等5县区要进一步增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紧迫性和严峻性的认识,按照“刚性治标、系统治本、标本同治”的总体思路,将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当地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底线。完善政府负责、环保统筹、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夯实属地责任。建立并实施跨县区的水质交接、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逐级逐部门列出任务清单,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确保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发挥好河长制、湖长制等新机制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调度、研判、会商、考核、应急和问责等机制。
  对约谈涉及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彻底整改。要以点带面,以解决生活污水直排为重点,加快推进和解决河道垃圾堆放、河道施工管理混乱、污水处理厂随意停运,偷排等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确保措施落到实处。扎实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立即启动整改工作,严厉处罚偷排漏排问题,强化延河、清涧河、仕望河、北洛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督查,先从消除劣Ⅴ类开始,2个月内以上通报的所有断面必须消除劣Ⅴ类,截至今年第3季度,所有断面必须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及时启动问责追责机制,将“失职必追、追责必严”的压力向各级党委政府层层传递到位,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要按照《环境保护法》《陕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延安市宝塔区、黄陵县、宜川县、延川县、延长县等5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表示要严格按照约谈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夯实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将水环境质量改善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切实完善工作机制,加快落实各项治理措施,按期整改到位。
  会上,省环保厅与延安市宝塔区、黄陵县、宜川县、延川县、延长县等5个县区政府签订了约谈会议纪要和水质提升目标责任书。省水利厅、省河长办应邀参加约谈。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