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知识76:没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将承包权转让他人的行为有效吗?

来源:三农内参网 作者:大飞哥 时间:2023-04-21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不允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必须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才能获得完整的、法律认可的对承包土地所享有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有权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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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承包方在没有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之前,没有权力将承包地转让他人,发包方有权请求确认其转让行为无效。但是有一种例外情况,如果是因为发包方或者发证机关等非因承包土地的承包方一方的原因,导致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情形除外,因为在此过程中承包方对于未能取得土地经营权证并无过错,因此在上述例外情况下,承包方的转让行为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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