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知识79:什么样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大飞哥 时间:2023-05-08

农户因土地承包发生的纠纷,在协商不成时绝大部分都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判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1)承包合同纠纷;(2)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3)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4)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5)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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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宗事项虽然与农村土地承包相关,但法院一般不会受理:(1)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应提起民事诉讼,应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此外,涉及农户成员为多人的,应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农户代表人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下列情形确定:(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上记载的人;(2)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3)前两项规定的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诉讼的,为农户成员推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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