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知识112:在村里办一个养猪场,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刘澈 时间:2023-07-06

在村里办养猪场,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根据《畜牧法》第39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2)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4)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当将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向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另外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兴建猪场用地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征得当地政府和群众及国土、建设、规划部门的认可,办理好国土、建设、规划用地手续;(3)符合《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到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办理好《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取得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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