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知识144:农村房屋的继承主体有哪些?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刘澈 时间:2023-09-05

基于农村房屋的特殊性,在这里我们需要重点讨论一个问题,那就是农村房屋的合法继承主体有哪些。如前所述,农村房屋买卖中的买受方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中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和条件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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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关于农村房屋的继承主体有无特殊规定呢?根据前面相关问题的阐述我们可以得知,农村房屋是属于农民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权的一部分。同时又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据此,农村房屋是可以被继承的,而且继承人的范围是没有特殊限制的,即只要符合继承条件,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有权利继承农村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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