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知识183:一方婚前建的房屋被征收,补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3-11-09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可知,夫妻一方在婚前新建的房屋是个人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婚后的投资收益,因此归一方所有,如果在婚后面临征收,那么补偿款也不属于共同财产部分。在实际生活中,如果要主张相关权利的话,那么一定要保管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较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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