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知识196:哪些村务必须公开?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3-12-04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1)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2)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3)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4)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5)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因此,涉及村民重大利益及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该及时进行村务公开,并且应保证所公布的事项是真实的。坚决反对因履行村务公开程序,蓄意编造事实欺骗村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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