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确权来了,这3类农房不得办理。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3-12-14


当前,在农村地区,和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有关的确权登记工作还没完全结束。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地确权登记相对比,是一个相对比较复杂的工作,和农民的切身利益有关,因此,在这几年,我国不断组织试点的同时也逐步完善了确权登记机制,但“房地”确权工作深入推进的同时,有三类情况的农房是不能办理登记的,并且也不能合法化。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非法占用土地的农房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房屋是不被允许的。这类农房不仅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而且也损害了其他农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这类农房,将不得办理确权手续。

二、未经批准建设的农房

在农村地区,有些农民为了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自行建设房屋。这类房屋不仅没有合法的建设手续,而且也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对于这类农房,也将不得办理确权手续。

三、产权不清的农房

在农村地区,有些房屋的产权关系可能比较复杂,存在产权不清的情况。这类房屋在确权过程中难以确定其合法性,因此也将不得办理确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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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这3类农房,各地政府将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对于非法占用土地和未经批准建设的农房,可能会被拆除或整改;对于产权不清的农房,将会通过法律程序进行产权确认。因此,农民朋友们在建设房屋时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房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招募三农调研员,关注三农焦点问题,解决人民群众的相关法律诉求,致力于我国三农事业发展,欢迎您加入。010-56222885、010-56019387、010-699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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