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3-12-18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37号)《湖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湘财建〔2021〕13号)要求,拟将提前下达我省的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2124万元,用于实施生猪屠宰加工能力提升工程。根据各市州上报的生猪屠宰设备购置摸底情况,将资金测算预下达到韶山市等17个县市区,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8日起,至12月22日下午17:30分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电话:0731-85046117。

  



  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安排建议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市州

  县市区/单位

  建议分配金额(万元)

  1

  湘潭市

  韶山市

  400

  2

  衡阳市

  衡南县

  6

  3

  衡山县

  26

  4

  衡东县

  15

  5

  祁东县

  273

  6

  岳阳市

  岳阳楼区

  78

  7

  常德市

  临澧县

  51

  8

  益阳市

  资阳区

  215

  9

  南县

  71

  10

  赫山区

  97

  11

  安化县

  56

  12

  郴州市

  资兴市

  46

  13

  嘉禾县

  30

  14

  怀化市

  辰溪县

  245

  15

  溆浦县

  3

  16

  靖州县

  112

  17

  湘西州

  吉首市

  400

  全省合计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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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312/t20231218_32513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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