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约后能否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1-11


目前我国各地农村都有订婚、送彩礼等习俗,而一旦出现悔婚等行为,因彩礼引起的纠纷也不断增多。我国《婚姻法》第3条第1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俗称订婚。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自愿订立的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男女双方可以订婚,也可以不订婚。已经订婚的男女双方可以按照当初订立的婚姻而登记结婚,也可以向对方宣布解除婚约,并且无须经得对方同意。但是,婚约解除后,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先提出解除婚约,任何一方都有权要求对方返还索要的彩礼。如果对方不予返还索要的彩礼,可以向对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解除婚约后能否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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