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农民闲置耕地也属于违法!别不当回事!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2-02


我国是一个人口多耕地少的国家,耕地资源十分的珍贵,因此,国家提出了18亿亩耕地红线,可想国家对耕地的重视,但近些年,农村闲置、撂荒耕地的现象日益严重,不少农民认为,闲置、撂荒自家的耕地没什么大事,那么,闲置、撂荒耕地真的没事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所以农民不能闲置、撂荒耕地,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进一步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当然,这规定也不是让农民束缚土地上,如果咱们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耕作土地,可以考虑将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这样既不会是土地闲置,又有一笔客观的收入,而且还可以保证土地的充分利用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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