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失业保险的办理手续是什么?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3-08


农民工办理失业保险的手续是: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停保手续的当月,到核发部门为失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通知书》;为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告知书》;领取《通知书》和《告知书》后,单位经办人需办理签收手续。还要为农民合同工代办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有关手续。

如属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

 如果农民合同工单位为本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那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日内,凭社会经办机构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原单位所在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申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未申领待遇的缴费年限在新就业后合并计算。

 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标准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发给;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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