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访局的职责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3-18

浙江省信访局是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是省委办公厅管理的副厅级行政机构,业务上接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

职责:

1、负责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省委、省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网上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

2、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反映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3、负责办理上级机关和省委、省政府及其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负责处理和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5、综合协调指导全省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政策规定,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6、承担省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具体办理工作。

7、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全省人民意见征集、民生实事项目的调研采集。

8、负责管理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指导全省政务服务热线工作。

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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