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信访指南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4-01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省政府直属机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江苏省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一、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坚持诉讼和信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坚持公开透明、便捷高效,方便群众、接受监督。

二、受理的信访事项

人民群众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或走访形式,对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情况反映,提出建议、意见或不服职务行为的,应当受理。

三、不予(不再)受理的信访事项

(一)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以及其他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

(二)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

(三)已有复核意见且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

(四)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

(五)2005年5月1日前已经办结,没有提出新的事实或理由的;

(六)其他不予(不再)受理的信访事项。

四、存档备查的信访事项

(一)内容表述不清楚、无法辨明具体诉求及感谢类等信访事项;

(二)同时向多个受信人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原则上只办理、告知其中1件,其余存档备查;

(三)已告知过正在办理, 或已告知过不予(不再) 受理, 而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或理由继续反映的来信。

五、来访须知

(一)来访群众应到省局传达室进行登记,出具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实填写《来访情況登记表》,并备好信访事项材料,在传达室耐心等待接谈。

(二)集体访(5人以上)上访人应推选5名以下代表到信访部门指定地点参与接谈。

(三)上访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不得在省局机关周围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及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2.不得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3.不得侮辱、殴打、威胁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4.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5.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

6.不得出现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六、信访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 邮政编码:210000

接待来访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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