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绝不允许任何人荒芜耕地!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4-08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拥有庞大的14亿人口基数。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关键在于充足的耕地资源。耕地不仅对粮食生产具有重要影响,还关系到农产品供应、农民就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是国家的基石,为国家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为了确保耕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土地管理法》绝不允许任何人荒芜耕地! (2)

即使是已获得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如果一年内未使用且可进行耕种和收获,应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或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如果一年以上仍未开始建设,则需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土地管理法》绝不允许任何人荒芜耕地! (3)

连续两年未使用的耕地,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该幅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应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土地管理法》绝不允许任何人荒芜耕地!

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对耕地的重视和保护。 土地是宝贵的资源,我们应该珍惜每一寸土地,确保其得到公正分配和可持续利用。只有通过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需求,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对此,朋友们是否支持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积极留言讨论,留下自己的观点!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三农内参【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招募三农调研员,关注三农焦点问题,解决人民群众的相关法律诉求,致力于我国三农事业发展,欢迎您加入。010-56222885、010-56019387、010-69945235。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