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如何申请国家补贴?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5-10
  畜牧资金补助标准。对符合畜牧资金补助条件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农户一次性补助: (一)生猪每头补贴20元; (二)肉牛每头补贴300元; (三)奶牛每头补贴500元。 第六条 农户申请畜牧资金补助应向所在区县(市)农业(畜牧)局(中心)提交下列材料,需要保密的由农户注明: (一)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申报表(见附表);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建成证明材料。 第七条 畜牧补助资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农户持规模养殖场(小区)建成证明材料向区县(市)级农业(畜牧)局(中心)申请,按要求填写《xx市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申报表》。 (二)区县(市)级农业(畜牧)局(中心)组织对农户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和现场建设情况进行初审,走法定程序后,再报送市农业局。 (三)市农业局对各区县(市)申报的《重庆市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申报表》进行综合汇总、抽查复审,汇总全市畜牧资金补助计划送市财政局审查后,由市财政局在每年5月或11月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指定的账户。 
  ?对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畜禽生产企业、优势畜产品产区、奶牛养殖小区和各类规模养殖场,有不同的项目支持,但需要申报。会给予20个300头以上新建标准化高产奶牛养殖小区每个25万元的资金作为补贴。对于养猪户,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0元,补贴款由中央和各级政府承担。能繁母猪的保险保费为60元,由中央和各级政府承担80%,20%由养猪户承担。因发生重大疫病而捕杀的按有关规定将给予补偿。”
  当前国家对养殖环保变得越来越重视,在划分禁(限)养区、征收养殖环保税的同时相关补贴力度也越来越大。建设(购买)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场因环保政策被迫关停或迁移,均可获得相应的补贴。
  畜牧规模养殖建设及验收标准,含畜牧良种、圈舍建设、粪污基础设施、验收办法等由市农业局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区县(市)级农业(畜牧)局(中心)和财政局应当加强畜牧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补助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凡未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或采取欺诈行为骗取补助资金的,必须及时追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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