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60万补偿费“不翼而飞”?农民集体财产必须公开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5-17

根据《民法典》,为了切实保障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法律明确规定村里集体财产,应该公开公正,向本集体成员公布村里集体财产的状况。但是,总台中国之声独家报道山东淄博经开区傅家镇彭家村村集体三千多万征地补偿款悄然被“理财”,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为您解读。

3060万补偿费“不翼而飞”?农民集体财产必须公开

在淄博经开区傅家镇彭家村,村里有169.383亩集体土地被征收,共涉及被征地农民1297人,共3060万补偿费,村集体表示被征地社会养老保障资金已拨付经开区专用账户,村委会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拟定的社会保障方案。征地社保有解决,但是征地补偿呢?甚至很多村民感到纳闷,不知土地何时被征收,征地补偿款去向何处?

村支书说,征地补偿款已经用于理财,是经开区管委会的决策,村里说了不算。钱实际就没到村账上。

镇长表示,彭家村的征地补偿款不是用于理财,而是由经开区城投公司代管。如村里有正常支出,就可以随时使用这笔钱。

同时镇长承认,在实际操作中,未经合法合规程序,就将彭家村的征地补偿款交由城投公司代管。失误在于告知广度上做得不足,导致部分村民不知情。

据悉关于征地补偿款交由城投公司代管,当地多个村镇都是这样。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不管是村委会、村民小组,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必须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村里集体财产的状况。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您,有关征地的最新情况,可以通过当地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进行了解。

对此,朋友们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积极留言讨论,留下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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