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4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 “头雁”项目培育机构遴选结果公示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4-05-20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抽选组建专家组,按照申报条件和遴选程序,遴选出福建农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作为福建省2024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月21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厅机关纪委反映。

   厅人事处:0591-88367397

   厅机关纪委:0591-87811906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2024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rsxx/flkh/202405/t20240520_64512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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