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财产真的分到农民了吗?看看崇明怎么做!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5-22

随着合村并居的实行,不少土地被征收,村集体经济组织随之解散,那么村集体的财产呢,说是农民集体的,可真的分的到农民头上吗?

农民的农田凭啥不能种菜,几十亩蔬菜说砍就砍?

上海崇明开始了新的尝试,村集体经济组织解散后,土地补偿费与其他资产在提取统筹基金后,可以货币形式全部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个人。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为您解读。

这钱呀,兜兜转转,终究回到农民手里,属于农民大众的终究会来。

根据《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

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现实中,被征地农户的钱,还可以被看到,可大多情况下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钱,可就泥牛入海,让农民们不清不楚了。甚至在淄博经开区傅家镇彭家村,就有169.383亩集体土地被征收,

涉及3060万补偿费竟然“不翼而飞”?最后一查,竟是村委会拿去“理财”投资了,你说这能让人放心吗?

上海崇明的新政策就很好,货币形式全部量化到农村个人,至少,真金白银,老古话说,拿到手里的才是自己的嘛.

对此,朋友们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积极留言讨论,留下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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