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严禁村委会侵占,涉及集体财产必须经过村民大会表决通过!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5-24

在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农民作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法权益的保障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涉及集体经济组织财产的处理必须遵循民主原则,通过村民大会或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这一规定无疑为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构筑了坚固的保障壁垒。

 

最高法严禁村委会侵占,涉及集体财产必须经过村民大会表决通过!


众所周知,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切身利益。因此,任何关于集体资产的决策都不应是暗箱操作,而应当是阳光下的公开讨论。通过这种方式,每位村民都能清晰地了解村里的财务状况,共同参与到村庄事务的管理中来,实现真正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此外,最高法的判例表示,未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处分集体重大财产的合同无效。它提醒所有村委会成员,集体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被侵占、挪用,必须严格用于集体利益和村庄发展。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更是对村民信任的尊重和对公平正义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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