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了!鼓励农业转移、家庭进城定居!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8-02

近日,国务院印发深入实施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把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对百姓来说,有四大利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为您解读。

国务院发文了!鼓励农业转移、家庭进城定居!

一、落户限制更少

国家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努力放宽除部分大城市以外的户籍限制,实行以常住户口为基础的户籍制度,全面落实常住人口不足300万人的城市取消户口的要求。全面放宽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以上城市的城镇落户要求。

鼓励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完善特大城市和市区常住人口500万及以上特大城市年度落户限额。

各城市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安置措施,让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的原农业人口携家带口落户城市,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结算方面的限制很少。各城市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户措施,鼓励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携家带口落户城市。作为城市居民的义务。

二、教育供给更足

保障流动儿童在流动地接受教育的权利。以公办学校为重点,将流动儿童纳入流转地义务教育范围,加快公办学校供给,将流动儿童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和普及幼儿教育。流入地。

三、住房保障更多完善

多种农业前人口住房保障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增加农业流动人口经济适用型小户型经济适用租赁住房供应,逐步将就业生计稳定的农业流动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四、社保更加健全

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障覆盖面。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就业形态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取消参保人员就业地户籍限制,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和维持政策。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按需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

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凭居住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增加可直接支付外地医疗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深化新型就业人员工伤事故保障试点。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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