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保障失地农民生计是法定责任!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8-16

在不提供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就征用农民的土地是违法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强调,在不降低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前提下,保障他们的长远生计。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为您解读。

最高法明确:保障失地农民生计是法定责任!

农民失去了土地和最基本的收入来源。如果不给符合条件的农民提供社会保障,他们的生命怎么能得到保障?如何保障长远民生保障?

关于土地损失保险,结合实践中的一般问题,今天我想提醒大家三点。

首先,为失地农民提供社会保障费用是法律规定。不向失去土地的农民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

其次,村委会不决定失地农民是否可以获得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有过相关判例,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有法律责任对失地农民实施社会保障,必须保障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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