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容整治要“按村里的事情办”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时间:2024-08-22

  

  “十四五”以来,全国新增完成6.7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要“按村里的事情办”,要听取农村居民意见,尊重农村传统,符合村庄实际。

  让村庄美起来,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全国新增完成6.7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使乡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也明显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但是,整治农村人居环境这样的好事,在一些地方却没办好,比如,有的地方“一刀切”禁养鸡鸭。好事如何办好,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来说,重要的是要“按村里的事情办”。

  “按村里的事情办”首先要尊重农村传统。村庄既是一个农民祖祖辈辈的聚居场所,也是社会治理的基层单元。村庄存续少的有几十年,多则上百年。在历史延续过程中,每个村庄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传统。这些传统包括农村社会运行规则,也有很多体现在乡村建设和村庄格局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当然要改掉一些已经不适合当下发展的习惯,但更要尊重农村的传统。认真了解不同村庄的传统,尊重传统,通过人居环境整治凸显乡村的传统风貌,才能避免“千村一面”的尴尬,展现乡村的多姿多彩。

  “按村里的事情办”要求人居环境整治要符合农村实际。无论是地形选择还是房屋结构,乃至整个村庄布局,每个村庄都积累了丰富经验。北方农村的四合院,南方村庄的马头墙,都是农民在漫长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人居环境。以今天的眼光审视,农村确实有一些东西已经不适合现代生活方式,需要改掉。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农村建设的实际。人居环境整治要尊重农村的客观条件,突出历史形成的建筑风格,不能一味地求新,甚至简单套用城市建设的标准。

  “按村里的事情办”最重要的是听取农民的意见。欲知山中事,须问打柴人。村里的事情要办好,就得多听听农民的意见。现在,很多地方在发展乡村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无疑可以让乡村成美景,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但是,推进这项工作终究还是为了让农民住得好,而不是单单追求让游客看见美。农民是不是住得好,村里人是不是对环境更满意,是评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根本标准。所以,整治应该改掉什么、完善什么、留下什么、增加什么,最好能花点时间,多去问问村里人。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装点出万村千乡的美丽。只要听取农村居民意见,尊重农村传统,符合村庄实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必将事半功倍,也能为乡村治理积累新的经验。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ywxx/202408/t20240821_13530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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