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9-06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发展处、人事与老干部处、发展战略和规划处、体制改革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内陆开放和外资处、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产业发展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区域协调处、黄河保护和发展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运行调节处、地区发展处、农村经济处、能源发展处、能源管理处、交通发展处、碳减排处、经贸财金和信用建设处、价格调控处、价格管理与成本监审处、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处、优化营商环境和法规处、服务业处、军民融合发展处、评估督导处、机关党委。

其中,农村经济处主要负责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分工提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建议。(电话:0951-5016080、5023508、603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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