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9-10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设置包括:办公室、法规处、就业卫生人口处、经济贸易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运行调节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政策研究室、行政审批处、固定资产投资处、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处、社会发展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农村经济处、工业处、服务业处、区域协调发展处、交通运输发展处、高技术产业处、财政金融信用处、振兴老工业基地处、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民营经济发展处、海洋经济发展处、县域经济发展处、投融资协调处、电力处、煤炭处、新能源处、对口支援处、价格收费处、能源综合处、油气管道处、督察考核处、机关党委办公室、成本调查监审局、价格监测局、节能监察服务中心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其中,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处主要负责统筹推进全省“一带一路”建设和相关工作,负责全省“一带一路”建设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对外协调、融资融智、信息编报等工作,参与重大涉外事项的政策协调,统筹经贸投资国际合作等领域工作,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际人文交流等领域工作,参与组织指导省内“一带一路”重要经济对话、论坛等。按分工承担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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