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村规民约为由罚款 村委会没这个权力!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9-13

不叠被褥罚款、不洗碗筷罚款,蹲在地上吃饭还是罚款,一问凭什么罚款,村委会就说是村规民约,胡扯!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如果村里的规定错了,那就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而且,小政可以明确告诉大家: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如果村民存在违法行为,那也应当由相应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可以协助这些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或提供相关信息,但无权自行对村民进行罚款!

在此,小政呼吁广大村民增强法律意识,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对于不合理的村规民约及违规罚款行为,要勇于说“不”,并寻求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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