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09-25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重大策略。

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碳达峰碳中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3.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安全等有关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统筹协调我区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规划、工作方案、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等。牵头开展通道建设省际合作。

5.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自治区参与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措施,组织拟订自治区参与国家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等重大政策。

6.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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