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10-10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全省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

2.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协调。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核准或审核重大能源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

3.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负责全省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拟订重要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4.统筹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全省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5.管理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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