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10-16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

2.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

3.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5.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6.管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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