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时,这4种证据是关键!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10-18

当我们因房屋买卖纠纷,准备打官司起诉时,您知道哪些证据是我们必须准备的吗?今天,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如何用证据为自己发声,确保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

1.房屋权属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往来信函、电子邮件、短信、录音等。

3.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交付标的物的凭证可以是房屋交接单、钥匙交付证明等;支付价款的凭证则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收据、发票等。

4.办理房屋过户的一切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理由等证明材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出卖共有房屋,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意思表示的证明;如果出卖出租房屋,还应当提供承租人意思表示证明。

在准备这些证据时,请大家务必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这些证据将帮助法官了解案件事实,做出公正的判决。因此,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都应妥善保存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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