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纪检举报途径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10-22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一直致力于营造公正、透明的工作环境,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和纪律的框架内有序开展。若您发现存在违反纪律或法律的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共同维护国家的廉洁与公正。

受理举报电话:12388。

书面材料请邮寄至上海市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上海市纪委监委驻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收。其受理范围包括: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我们期待,在全体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上海的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将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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