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官当村长?成了也得下台!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4-10-22

在农村,村委会成员本是村民们在集体当中精心挑选出的佼佼者,替村里服务的。可是,近年来却出现了“花钱买官”的现象,这不仅损害了村民的民主权利,也对村庄的治理造成了负面影响。

对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选举的行为,我们都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此外,参与买官的行为可能构成行贿罪,相关人员将面临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若村干部在当选后辜负了村民的信任,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触犯法律,我们有权利也有责任团结广大村民,采取合法手段启动罢免程序,以此来维护村委会的正常运作秩序,确保每一位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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